本次对北京、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湖南、河南、广西、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饲料粉碎机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6971-1986《饲料粉碎机试验方法》、GB10395.1-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GB103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GB/T9480-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饲料粉碎机产品的安全要求、安全标志、使用说明书中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率、锤片(扁齿)硬度、锤片质量差、吨料电耗、噪声、轴承温升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有7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锤片(扁齿)硬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锤片未进行热处理或热处理工艺不合理,锤片(扁齿)硬度影响着饲料粉碎机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性。
2、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外露转动件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未进行防护。标准中对各运转部件及喂入口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安全距离、上机壳应有锁紧装置、螺栓、过载保护装置、喂入机构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安全要求。
3、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轴承温升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轴承温升过高会直接导致轴承、主轴的损坏,会降低饲料粉碎机的使用寿命、增加使用成本。轴承温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饲料粉碎机旋转部件转子总成的装配及其零部件的质量水平。
附件:饲料粉碎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