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农委、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安监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丹农发﹝2017﹞237号),东港市结合全市具体实际,东港市农经局牵头会同东港市公安局和东港市安监局制定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二个阶段。6—7月份为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摸清我市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情况和集中开展整治阶段。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8—9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还制定了四项工作措施,要求乡镇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各级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和依法运营的重要意义,提高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管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责任。市农经局农机监理所具体实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要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搞好自查、共享信息。乡镇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农经局农机监理所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建立台账清册;将农业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和检索员的“用户名和密码”提供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安监局,以便于检索查询信息共享。
三、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由农经局牵头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四、严格管理、消化存量。加强对存量变型拖拉机的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以通过,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限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今后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照,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全市相关部门正在按方案的要求开展整治,以遏制农机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