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7〕64号)精神,阜新市农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版管理系统补贴办理的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至27日,联合财政部门组成督查小组,通过项目区自查、系统排查、抽查补贴资料的方法,对全市各乡镇的2016版管理系统补贴办理、归档及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