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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机局取消农机行政收费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作者:刘丹    发布时间:2017-04-06 【字体: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辽财非[2016]310号文件)《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精神,锦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全市范围内免征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共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工作精髓,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和利民措施,切实减少农民负担,更好地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各项规定,取消五项农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把这项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落实好,送到农民手中,让农民得到实惠。并在日常的工作中,规范各项农机监理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机监理管理工作向业务流程化、执法规范化、行为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树立农机监理良好的工作形象。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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