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苏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在南京召开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省级第三方)评价结果汇报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汇报,部署了绩效评价收尾事宜,研究了下一步对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的有关工作。省局党组成员兼计财处处长卓炜,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局计划财务处、科技质量处以及江苏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局、省财政厅于2016年10月联合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部署实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13个设区市(市辖区)和42个县(市)开展年度绩效自评价工作。省级第三方机构在各地自评价基础上,采取查看凭证资料与实地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和修正打分,并形成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从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汇报来看,全省绝大部分地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成效明显:各地能够按照规定健全制度建设,出台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方核查办法、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及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各地能够足额或超额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的年度预期还田面积指标;各地能够严格各级公示,强化县级第三方核查力度;各地能够规范执行还田补助资金兑付程序,资金兑付到位。
省局党组成员兼计财处处长卓炜充分肯定了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省级第三方机构做出的成绩。他要求,省局相关处室要积极与省财政部门协作,结合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合理完善省级补助政策与实施办法。
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省级第三方)评价报告将于近日正式形成,省级最终考核结果将通报全省,并与2017年度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专项资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