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义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国务院令563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发[2010]22号文《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通过系统学习、逐条解读,全所监理人员对《条例》和《意见》内容有了深入了解。大家一致认为:《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监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义务,具有可操作性;《意见》作为新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进一步明确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增强了监理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所监理人员表示,一定贯彻落实好《条例》和《意见》,一方面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使之成为自觉的行动,为履行监理职责打牢基础;另一方面,熟练掌握和运用农机监理政策,加强内业监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