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万宝瑞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的国际资本与中国新农业发展论坛上发表书面讲话时认为,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必须充分发挥外资和内资两方面的积极性,要注意做好细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四方面的工作。
万宝瑞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农业投资的规模逐年扩大。2001年到2003年,我国农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0亿美元,2008年我国农业实际使用外资11.9亿美元。外资进入我国农业领域弥补了国内资金不足,改善农业生产的条件,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外向型经济发展。
万宝瑞认为,我国利用外资对于扩大农业产业规模、实施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外向型农业必须充分发挥外资和内资两方面的积极性,要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细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农业类中有关土地禁止和限制的内容,对于农业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际市场有需求、国内产业有优势的产品和产业,应明确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二、设立外资并购涉农企业产业安全审查机制,对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畜禽产品,要制定外资并购的行业评价标准,细化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条件。
三、探索贸易救济的相关措施,严格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各项义务,同时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出口国,按世贸组织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从国内产业发展、农民利益出发,有效利用贸易救济措施,为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农业谈判方案的制订、进口配额的发放、关税调整都应充分听取农产品生产者、加工出口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加大农民主产区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实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趋利避害掌握主动。(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