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在全市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风险分级、量化监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将重点监管对象(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重点监管区域(农业生产乡镇)及其它重点监管区域(农业机械驾驶人聚集区、设施园区、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储存或作业区域)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概率、社会和经济秩序影响力、现有总量或个体规模分为A、B、C三个等级。在“春耕”、“三夏”、“三秋”重点时期:
每个重点时期,A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监管2次/个;B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随机抽取比例为50%,监管1次/个;C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随机抽取比例为30%,监管1次/个。在非重点时期:A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年监管2-3次/个;B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年监管1-2次/个;C级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年监管1次/个。此外,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特点,在以下几点进行了创新,一是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风险级别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监管频次增加重点时期参数和比例参数;三是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时,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四是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流动巡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