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农业主管部门向涉农区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农区认真按照农业部通知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入选国家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并以此推动本市数字农业加快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 2017年,入选的试点企业将重点开展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4类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结合产业类型,支持精准作业、精准控制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平台等内容建设。项目扶持重点是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其他具备条件的可择优申报;申报单位应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记者 陈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