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锦州市纪委有关要求,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农机局特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细化,确保精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1、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以及公职人员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5、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6、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排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7、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等;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1、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市农机局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令行禁止、守住底线。市局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确保全局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