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纠纷矛盾和投诉案件时有发生,农机部门行政调解的工作权限和力度有限,导致了部分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不到及时公正赔偿,出现了部分越级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针对这一情况,鞍山市农机局、鞍山市司法局研究决定,适时出台《关于建立农机司法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意见》,同时构建农机质量投诉与法律援助协作联动工作平台,即“法律援助中心驻农机工作站”。并于12月23日,在海城召开全市农机司法联动机制推进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农机局、司法局业务分管局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法律援助中心领导班子成员50余人参会。
会上传达了11月2日由鞍山市农机局、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农机司法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意见》;鞍山市农机局、司法局分别介绍了部门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表态发言;还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驻农机“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
最后,鞍山市司法局、农机局领导分别讲话。对联动机制工作平台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援助中心驻农机工作站成立以后,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合署办公的方式,对造成明显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经农机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并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在咨询、代书、调查取证、调解、诉讼等方面法律援助机构要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农机司法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工作平台的运行,标志着农机维权减负“直通车”的正式启动,不仅突破了部门的局限,有机融合了部门职能,同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息访息诉以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方面,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