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依法兴机、依法治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农机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锦州市农机局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十项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农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农机依法行政责任制。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将任务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使之较好地完成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责和执法任务,保证农机化事业的顺利开展。
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通过召开《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系列活动、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和在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专栏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农机法律法规日益深入人心,为我市农机行政执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机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一切向社会公开、一切让社会监督、一切由社会评判”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精心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作业、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积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将农机驾驶员驾驶证与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驾驶证核发合并为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将农业机械牌证照核发与联合收割机牌证照核发合并下放到县(市)区管理,并健全完善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树立了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象,体现了办事高效、监督公开、方便群众的基本特征。
六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完成了农机局2008年5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以市政府名义颁发的《锦州市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管理规定》宣布废止,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有序,保持规范性文件的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七是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八是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制定完善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文本》,明确执法责任和工作流程,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农机依法行政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监督状态下施行。
九是构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坚持“教育、预防、制度、惩治”的四位一体,构筑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协调各阶层关系,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农机公司破产遗留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到目前为止,全系统没有越级上访的群众事件,没有法轮功习练者,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实现了“三无”。
十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的职责权限,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政务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市局主要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