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5月份,锦州市质监站、太和区质监站共同圆满解决一起山拖404型拖拉机柴油机质量问题案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此次案件也受到当地媒体广泛重视,在取得圆满结果的同时也传递了农机质监部门为广大农民争取合法权益的正能量。
2、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工作
结合春耕生产,联合各县(市)区农机质监站开展了全市农机维修市场摸底活动,市站共下县区11次,出动执法人员36人、车辆11台/次,走访了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凌海市境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3家,农机零配件销售、维修网点12家,农机大市场2个,主要对农机维修合法经营资质、维修场地、设备、人员、农机零配件供应以及营业效益等情况进行调研。
按照《2016年辽宁省农机打假和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夏季农机打假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走访了农机大市场2个,农机销售企业2家,农机零配件销售网点20个,共检查农机零配件900/台套,其中发现部分厂家配套部件做工粗糙现象,责令销售人员联系厂家进行返厂改进。
在开展农机市场大检查的同时,各县(市)区农机维修网点网上申报工作在2015年基础上也在有序开展,2016上半年网上申报农机维修网点共146家,新增维修网点7家。
3、积极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证章抽查工作
根据《2016年农机质量调查暨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市各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农机商品进行检查,现已对全市3家农机销售企业的13种农机产品进行了核查,其中协助省站完成了辽宁现代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SL-745型深松联合整地机(辽2012013)以及1GXT-210型通轴高效联合整地机(辽2012016)产品调查工作。
通过清理整顿检查,未发现生产企业出现产品推广鉴定证书过期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标识的农机商品没有发现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的行为。
4、认真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
根据《2016年农机质量调查暨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联合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锦州市田园管理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工作,对天津市静海县兴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DN-6B型,北京多力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TG-4.Q型田园管理机,无锡开普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的3TG-6型田园管理机进行调查。
5、开展农机质量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2016年春季,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工作会议指示精神,抓好源头治理,联合质检、工商在全市农机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以打假保春耕为主题的一系列专项打假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农机315红盾护农”、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农展会、“515政务公开活动“等一系列大型农机打假宣传活动的开展,向广大农民普及了农机法律法规常识,提高了农民消费者投诉维权意识,引导农民正确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