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辽农机〔2015〕58)文件精神,东港市农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6〕8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严卡时间节点,在积极受理审核农户购机补贴申请的同时,严把申请补贴机具的核查关,充分发挥市农机监理部门和乡镇农机核查小组的积极性,按照责任分工,对除牌照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市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核查验收和上牌照外,其余补贴机具由乡镇农机核查小组就地逐台核查。为保证了核查质量,核查人员深入到购机户详细核对发动机、车架铭牌、机具铭牌与购机票据所载明的机具型号是否一致。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进行人机合影和铭牌照片留存,并现场签字确认,做到一机一档案;严格执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核实率达到100%,确保补贴机具的真实性。截止目前,全市已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178份,受益农户164户,核查补贴机具193台(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310.32万元。现已进入公示和上报,有效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