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政策、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而拖拉机的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事故处理权交给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明确行政许可监督权,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行为监督的脱节。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机手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把农机监管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建立规章制度,实现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说教、送教下乡、警示教育等方法,不断提高农机手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观念,使农机手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3、严格执法,纠正违章,确保农机安全运行。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农机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村面大、量广农机分散和流动作业的特点,经常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查纠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监理所应按上级要求,逐月按季度排查隐患,并予以治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行驶,操作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检查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春秋两季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为主要检查时段,要把检查整改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把“平安农机”建设列为重中之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