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发局、农机局:
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是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用航空领域新的热点,在实践推广应用中已表现出明显特点和优势。为全面掌握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发展情况,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9号)要求,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方法
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需要各级农机化、种植业(植保)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此次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从乡镇开始统计,由县级进行汇总审核后逐级上报(绥中、昌图县单独统计上报)。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植保无人飞机的拥有量、主要类型、基本性能、购置价格、购置扶持措施、作业面积、作业的作物种类、作业效率与效果、作业成本与收费、作业扶持措施等。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认真填写《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数据表》,
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电子版)上报至省农委农机产发处和省植保站药械科。
联系方式:
省农委农机产发处 史祝男 024-23448700
电子邮箱:lnsnjj@sina.com
省植保站药械科 张兴国 024-86801002
电子邮箱:lnszbz@126.com
附件下载: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数据表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