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海城市农机局制订出台《农机信息和宣传报道管理办法》,对全局农机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明确规定,所有科室和基层单位撰写的农机信息和宣传稿件,在报送前,均须先行报送海城农机局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进行严格“把脉”;涉及重大事项、敏感问题的,还需提请局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以防信息不实、立意不高、主题不明等问题。此外,该《办法》还对信息采集的范围、写作的要求、报送的时限等作了进一步地明确和细化,着力谋求扩大信息采集渠道、提升信息写作水平、提高宣传报道效果,为农机化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