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农村文明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锦州市开发区农机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为实现“兴机惠民、助民增收、保民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农机管理部门树立“农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时刻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源头管理力度。目前,已办理四轮车牌照24副,换驾驶证4次,检车50台。
二是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农机部门的领导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加强指导,身体力行。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介,把农机安全工作宣传到每个角落,不断提高机手的安全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上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12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三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机”,“以法治机”, 将无牌证拖拉机行驶、作业和无证驾驶行为作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机手安全行为,现已清理“三无”车辆8台,消除安全隐患3处,为创建“平安农机”奠定了基础。
四是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等配合,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安全监管,严肃处理超载超速、违法拉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机生产环境,防止重大农机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