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1、负责全市农机产品、作业质量监督管理;
2、负责农机维修、农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3、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
4、农机质量 收集、分析、上报;
5、农机标准化管理;
6、农机产品推广证证后管理;
7、受同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进行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