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切实为人民服务的保证,鞍山台安县在学习落实“规定”过程中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针对有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职责方面存在履责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主要表现有四:一是领导班子包括一把手对“规定”的各项职责内容不甚了解;二是对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认识模糊,认为责任主体是纪检监察组织;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中从正职到副职“一岗双责”意识普遍不强,而其他副职有很多则几乎没有考虑到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依赖一把手抓的思想很重;四是履行“规定”欠主动,往往是上面擂一下才动一下。
台安县农机局通过学习、分析及总结,进一步加强了台安农机局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一要弄清落实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党政组织及其班子成员,主管局长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是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绝对不能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这件大事看成是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事,也不能把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一把手甩给纪检监察组织去抓而了事。二要把“规定”的落实纳入考核局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规定”的落实纳入考核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三个文明建设”政绩的重要指标,加强对下级的检查督促;三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作为台安县农机局干部提拔使用或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四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向上级领导签责任状,其他副职向一把手签责任状。通过上级措施,使一把手和其他副职都树立起“一岗双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