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2018年)》,旨在加强雾霾治理工作,逐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指出,要重点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将符合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3年内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阜新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并针对文件中涉及农机推广的部分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农机推广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利用扶持政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政策,优先补贴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捡拾打捆等相关机具及农机作业项目,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以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作业服务,提高农民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技术模式。积极与农业、高校、有关企业等部门合作,开展技术模式创新研究,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集成技术体系,完善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力争形成成本低、效益高、群众易接受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科普知识宣传,加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使利用秸秆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