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农办财发【2015】1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编制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5>58)要求,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全县推广以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免耕播种为主要技术模式的保护性耕作,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不断加强示范区建设;在技术指导,培训宣传,资金投入方面加大力度,示范区推广面积不断扩大。通过实施保护性耕作,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