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久反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局机关、基层单位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组织大规模的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严禁违反公车节假日定点封存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使用“白条”领物券、提货券取货;严禁利用快递送节礼或以代金券、购物卡等形式送节礼;严禁利用网络赠送电子礼品卡、电子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赌博或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
二、局党组、基层各支部要认真贯彻《铁岭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节前要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好记录。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与分管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强节前思想教育,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规问题的发生。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切实加强秋季农机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秋季农机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在深入乡镇、村开展工作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要严格按照用餐标准,严禁喝酒,严禁收受土特产品等节礼,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
四、节日期间,局纪检组将对市直农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各单位经费支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项,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顶风违纪现象。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局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