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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作者:党办 党纪    发布时间:2015-09-10 【字体:
      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化和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农业机械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种植、养殖、加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主要生产工具。对此,减少和避免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县、乡农机安全监管部门的第一职责和首要任务。根据笔者调查了解,纵观各地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当前形势下,影响和制约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县乡政府在主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忽视了农机安全生产,既使抓了安全生产,也是重矿山、煤矿、化工等领域,埋藏在农村千家万户的农机隐患和各类农机生产事故,没有真正摆上基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是群众认识低,逃避农机监管。部门群众认为农业机械不同于矿山等大型设备,简单易操作;拖拉机与汽车不一样,行驶速度慢。所以群众买到家里,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仔细阅读说明书,开机就生产,个别营机户拒绝拖拉机牌、证办理和年检审,单凭说服教育无济于事,让农机监理人员很是无奈。
      三是编制人员少,监管力不从心。尽管国家对县、乡农机部门进行了编制人员落实,但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编制指数少,存在空编缺编现象;乡镇农机站编制虽满,但人员调出,只留站长一人顶岗,并身兼其它业务。造成人员少,监管线长面广、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四是体制不强势,执法手段软弱。农机监理不同于公安交警,没有道路执法权,即使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拒检审的拖拉机有处罚权,但缺乏拘留等强制手段,违章者还是不接受罚款,拒不办理牌证和年检审,叫监理束手无策望而生叹。
      五是站长无资质,协管能力缺失。除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监理具备监督执法权外,乡镇农机站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不具备单独作战条件,即便配合县监理人员工作,也只能充当带道儿的,农机站长无力协管。
      六是部门协助有待增加。由于公安交警注重抓汽车的违法违章,缺乏对拖拉机等农用车的道路监管,加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只靠农机安全监理所单兵行动,力量薄弱,对个别违法违章者难以形成合力震慑作用。
      七是设备不完善,检测方法落后。随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的增加和农机装备结构的不断更新,单凭农机监理人员沿用传统的人工检验方法,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配置现代的高科技检测设备。
      八是监理素有待继续提高。目前,基层农机监理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较低、业务水平不高、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等实际问题,再加上工作对象是农村农民,工作范畴在田间地头,农机操作手不配合,劳动强度大,所以监督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不扎实。
      鉴于上述问题,希望上层农机部门从完善政策、建立机制、增加投入等方面,给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最强音。同时,也要求基层政府和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提升农机监理人员的履职服务能力,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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