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铁岭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要求,铁岭市农机质监站现已完成“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并将《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上报铁岭市法制办备案。
为做好此项工作,铁岭市农机质监站结合工作实际,把全年到农机生产、经销和维修网点的检查进行整合、压缩,确保同类检查全年不得超2次;必须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坚持提前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到企业检查时要把检查内容,处理结果一并向企业讲清,如有异议,可向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告知当事企业的权利等。
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行为,必将为企业营造宽松、自由发展环境,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