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抚顺市清原县申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43.5万元,截止到7月末已完成408万元,使用比例占补贴资金总额的54.9%。
清原县农机局深入各乡镇和部分村屯及农户家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7月15日前购买的农机进行了逐台核实验收,供核实1208台,涉及中央补贴资金367.1万元。
经过清原县农机局的协调,在县财政局、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完成了公示、账号核对等工作,由县财政局于8月17日将补贴资金367.1万元,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给购机户。
下步将根据购置补贴系统软件数据,对已经兑现补贴资金的机具进行分析,将对重点机具,增长数量较大的机具和乡镇开展抽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