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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机质量投诉指南
作者:铁岭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投诉室    发布时间:2015-07-17 【字体:


    一、名称:铁岭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投诉室
    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1、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投诉”。
    2、须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向所居住区域当地的农机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在投诉法律规定有效期内进行投诉。
    三、所需准备携带的各种资料:
    1、投诉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方名称或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
    2、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维修日期、经销商、维修企业及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以及被投诉方协商的情况记录信息。
    3、有关证据包括:合同、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明确的投诉要求后,投诉者签名。
    四、办事程序,每一步到哪个部门(联系电话、地点)
    1、农忙季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可以详细记录投诉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情况并与被投诉方联系进行调节,如双方能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投诉者投诉者可以不再提供书面材料。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应在投诉者补齐书面投诉材料后进入下一工作程序。
    2、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登记、审查是否受理,通知被投诉方调查、调节、结案。整起案件由铁岭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投诉室办理。
    投诉电话:02479090965 手机:15042096689
    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秦淮人家南门88-11-8

提交人:铁岭市农机局 王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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