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为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拖拉机行驶及作业安全,铁岭市农机局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上岗证考核工作。会议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与申请程序、考核与发证、证件管理、教学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拿出了考核工作的初步构想,并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细化、完善,待时间成熟时具体安排落实。
据了解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3、掌握道路交通以及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知拖拉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拖拉机驾驶考试标准等基本知识,能够结合实际讲解所教机型操作要领和安全驾驶知识;
4、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教练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教练员职责必需的良好身体素质;
3、持有拖拉机驾驶有效证件和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机型5 年以上安全驾龄,驾驶操作动作规范准确,符合操作规程;
4、熟悉道路交通以及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知相应机型的安全性能和操作程序,了解相应机型的基本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和排除常见故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