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锦州市农机质监站严格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市获得辽宁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生产条件是否达标,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TZ4生产条件审查鉴定通则》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检查。
二、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是否一致进行检查。
三、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张贴证章,套用证书证章、私自修改并使用证书证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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