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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农机局四举措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3 【字体:

今年,营口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一系列新变化,为扎实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有力推动农机化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局将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指导。市(县)、区农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监督检查、机具核实、投诉处理、绩效考核、警示教育等重大工作事项。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规定,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加强对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力度。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各级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3、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办理程序等。市(县)、区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处理情况等。

    4、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省农委。
提交人:营口市农机局 佟兆祥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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