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阜新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原有方案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方案有许多新变化。一是补贴对象的确定更直接。补贴对象把过去的“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保障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并在保证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三是全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四是购置补贴信息的全公开。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五是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全部纳入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新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提升我市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为我市农机保有量的进一步增长和全市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以及农机作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