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农机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殿香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结合苏家屯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实施细则并分别报省、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辽宁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辽宁省关于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并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财政局会同农机等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2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农机补贴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区有线电视台的宣传平台,加强对农机补贴购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把全区的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把全区强农惠农政策、标准和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在沈阳市强农、惠农乡镇“一点通”系统上公示。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区促进农机化发展项目和补贴资金额度、农民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