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健全完善农机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机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二、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核查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严禁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机维修人员无证上岗。
三、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的监管,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住、有效益。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坑农害农行为,对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
四、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特别是建立完善农忙季节农机投诉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解决农民群众的投诉。
五、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机下乡宣传示范经验,积极开展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农机产品重点销售时节,鼓励和支持大型农机生产经营企业举办下乡宣传演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