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和处理质量事件。监管体系由市延伸到县、村一级,使监管形成点面结合的网状结构,从而使监管真正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对于农机产品在“三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农民的呼声,需要通过对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倾听用户的意见,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向生产企业反馈,向当地政府报告,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
二、加强对农机市场的执法管理,特别是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检查、打假等手段督促规范农机经营,使农机市场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局面,并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在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还要坚持法治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逐步完善投诉工作和管理制度,以此保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做到依法治机,使农机市场得到有效的净化。
三、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统计系统软件,提高农机维修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和维修服务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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