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共分五个部分,32条,分别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文件明确指出,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活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就农机化事业发展问题,文中重要部分曾几次提到“支持农机”,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等,此外,就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生态治理、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也包含着农机化的诸多内容。那么,县级农机部门应如何按照1号文件要求,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现代农业发展增添动力,扎实有效做好当前的农机化工作呢?笔者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要解读文件精神。组织县、乡(镇)农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认真学习1号文件,领会基本精神,明确任务目标和要求。充分认识农机化工作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突出地位和贡献。找准基层农机工作开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再续新篇。
二要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反“四风”、转作风活动,坚持不懈地改进农机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政治纪律。按照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做“讲诚信、守纪律、守规矩”的农机人。
三要创新服务方式。县级农机部门是农机化工作最基层的实施主体,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谋划、创新方式、稳步推进农机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扎实落地。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义县农机化发展实际,笔者认为2015年,要着重完善以下五项工作。
1、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权限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这一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农民作为抓手。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全额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按照国家农业部《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改革方案要求,在认真总结2014年试点经验、找准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深化改革成果。按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的要求,坚持执行办理规程不走样。注重简化放权、简化手续,坚持各负其职、各司其责,突出为民便民惠民思想,不求指标重实效。按照“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县乡(镇)补贴干部执纪问责,加大对生产经销领域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补贴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18个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务实、廉洁、高效实施。稳步提高全县农机化水平。
2、继续抓好保护性耕作、深松作业、抗旱精量免耕播种技术和玉米全程机械化作业,把推广农机新技术作为重点。扎实做好2014年度保护性耕作、深松作业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示范集成项目的后续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扩大项目规模。做好春季玉米节水抗旱免耕精量播种现场会和秋季玉米机收演示会。切实发挥农机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
3、加强农机法律、法规和技能学习,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2015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社会力量办学资金,增加教具、改善办学条件。组织教师学习外地先进理念,努力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水平。主动与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合作,扩大“阳光工程”和“扶贫驾驶员”培训规模,注重培训实效。让农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年壮大。
4、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把安全生产作为农机化发展的安全保障。做好全县农业机械普查登记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综合整治活动后续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农机文字、电子档案。联合公安交警、安监、工商部门,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企业与维修网点进行治理。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5、强化农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为农机化发展提供纪律保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正确面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按照《农机局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手册》,提高执行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认真履职、严肃问责,让农机系统风清气正。努力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基层农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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