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素质
重点学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认真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工作
在市局和省站的指导下,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能,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工作,认真履职,力争不发生农机质量投诉的群体案件。
3、开展农机维修培训调研
维修网点培训调研主要内容:当前形势下,农机维修亟待解决的技术内容及适合当前农机维修的培训形式。
4、开展农机维修调研
调研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农机维修业务的可行性,及开展农机维修业务的需求。
5、引导盖州市、大石桥市旱田区农机大户及农机维修网点开展玉米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等高端机械维修业务。
6、开展春季农机质量打假工作
宣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农机消费者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检查全市主要农机市场经销的农机具和农机配件质量,重点检查春耕备耕生产中用动力类、耕整地类及种植施肥类农机产品、农机配件的假冒伪劣问题和“三无”问题。
7、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检查工作
(1)检查农机维修网点取得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重点引导无《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维修网点,按法律规定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2)检查主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农机维修技术等级证》。
(3)检查维修农业机械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拼装农业机械整机。
8、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
质量跟踪调查的重点:水稻插秧机、玉米精量播种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粮食烘干机。
9、开展农机生产企业监督工作
监督内容: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兑现情况、企业售后服务质量情况。
10、开展农机销售企业检查工作
检查农机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情况。检查销售企业是否出具“三包”凭证;是否按国家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