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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义县迅速落实省农机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0 【字体:
    《辽宁省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发后,义县农机局落实迅速,措施得力,确保春节、省“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确保春节和省“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安全监理所长和质监站长为副组长,由农机监理、质监站员等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开报警和投诉电话。并抽调8名监理员,设立督查组,在乡(镇)农机站的积极配合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变成农机部门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业的认识,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净化工作环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保证时间,突出重点。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全县实际,这次行动从1月5日开始到3月末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历时3个月。重点治理内容为:1、无牌证行驶行为。主要是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使用的行驶证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内容不符的。2、无证驾驶行为。主要是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与本人驾驶证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3、未检验作业行为。主要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4、不按照规定发放牌证行为。主要是农机安全监理所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放牌证的;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的;为未经培训的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发放驾驶证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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