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锦州市农机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止。
一、概述
2014年,锦州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全面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公开内容,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圆满完成了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视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落到实处,在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补充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市农机局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并不断加快政府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4年,农机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3条,其中省农机化信息网740条,农业部信息网刊登413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凡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需要了解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形式
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网、锦州市农机化信息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农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农机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进行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201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新农村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加强网站建设。要紧紧围绕农机化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优化栏目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更新网站页面,确保公众方便快捷地查阅、获取规范全面的政府信息,为机手、企业服务提供良好的互动平台,促进交流,推进农机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窗口和纽带作用。
三是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全监理工作、质量监管、新技术推广、农机培训等工作情况作为2015年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