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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农机局开展《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3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农机化促进法》深入贯彻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口市农机部门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从10月份至11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纪念宣传活动。

1.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局直各单位和各市(县)区局结合农机技术培训、集中学习、工作会议等时机,适时开展农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市局在10月底,重点学习了《农机化促进法》和《辽宁省农机化促进条例》,以提高农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农机管理队伍自身建设。

2.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全市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成效和经验,突出宣传10年来农机法律在保护、引导、扶持、规范农机化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一是制作《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视频宣传片;二是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明白纸》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简介等宣传资料;三是召开营口地区先进农机具推广展示会;四是举办营口市农机维修培训班,邀请生产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授课、实际检修,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

3. 开展主题征文活动。以《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主题,围绕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等内容,开展了征文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共征集主题征文4篇和3篇通讯信息,通过市农机化信息网进行刊登、宣传,并向省农委和省农机化信息网推荐。

4.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各区(市)准确把握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做好自检自查的同时,严格对照《农机化促进法》规定,认真总结经验,逐一查找问题。集中宣传月期间,组织10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出动宣传执法车12台次,电视广播新闻报道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农机化发展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营造了关心农机化、重视农机化、支持农机化的社会氛围,为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提交人:营口市农机局 佟兆祥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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