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北镇市根据辽农明电【2014】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农机发【2009】6号),根据当前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了下一步发展措施。
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承载国家惠农政策的主要载体,促进农民进一步分工分业的有效渠道,使用农业科技成果得以应用的有效途径,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障碍和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合作社存在“三缺”:缺配套机具,缺自主经营的土地和机械化作业面积,缺生产投入和经营费用。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总体组织服务能力较低,作业项目单一,运行不规范。三是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合作社管理人员,其管理素质较低,业务水平较差,协调力不强,对合作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根据这些问题,北镇市认真制定下一步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引导作用。在全市开展大力扶持和树立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先进典型,利用组织农机大户参观和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各级领导重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投入,在信贷、税收、用地、用油、用电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合作社发展无后顾之忧。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把农机合作社人员培训,做为农机教育的一件重要工作,搞好培训规划,开展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全面提高合作社人员的素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是加大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使购置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倾斜,促进设备的更新换代。有关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项目尽可能地安排农机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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