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工作,阜新市农机质监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开展重点机型(如花生覆膜播种机、玉米收获机)出厂抽查与日常生产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二是监管与服务宣传相结合的方法。
在开展监管工作的同时,向企业宣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1月4 日,阜新市农机质监站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阜龙农机、禾功机械制造公司,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针对进入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进行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检查,并核查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并听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介绍。此次检查没有查出违规问题。
至此,市农机质监站已完成2014年辽宁省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