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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原则
作者:沈阳市农经委农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4-11-03 【字体:

 1.政府引导,自愿申报。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引导,试点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各地要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认知程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各地实际,自愿申报参与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以玉米主产区为重点,以具有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的农机、农业合作组织为依托,集中连片,规模实施,切实增强项目的试点示范和辐射推动作用。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地要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技术措施,加大技术培训,保障技术应用质量。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采取先作业后验收补助的办法,保障项目取得实效。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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