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是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并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由于该项目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地要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农机、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在实施对象确定、实施面积计划分配等重要工作环节上,必须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实施过程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