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按照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印发2014年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管)字【2014】9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化工作实际,把完善标准与严格把关相结合,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