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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水稻 机收市场管理整顿
作者:东港市农经局    发布时间:2014-10-14 【字体:

近年来,东港市水稻机收面积不断扩大,吸引了很多外地收割机来我市跨区作业,对东港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外来收割机流动无序、价格不统一,个别人扰乱机收市场情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了规范水稻机收作业市场秩序,维护跨区作业营机户及农民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东港市水稻适时收获, 东港市结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加强对水稻机收市场的管理。

一、规范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由农机部门对全市农机中介服务组织或农机经济人进行登记、备案。

二、严格审查中介组织条件,必需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农机工作,为人正直、公道,有服务基本条件。

三、规范农机中介服务组织服务行为。农机中介组织或农机经济人要做到服务行为规范,热情服务,合理收费(统一定价), 解决机手和相关人员食宿、生活需求、机车存放安全、维修、油料供应及医疗服务等生产、生活具体问题,确保外地联合收割机安全有序作业。

四、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设跨区作业服务站,统一组织协调农机经济人和外来作业人员开展机收,搞好咨询服务,为外来收割机统一安排作业。

五、强化监督检查。在水稻机收期间,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机监理所与乡镇农机部门配合,深入机收现场或重要交通路口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规范机收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查出,对违法和破坏农业生产秩序的现象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六、公开举报电话,在全市公开农机部门电话,完善机收工作信息网。

七、与此同时农机部门还向广大外来跨区作业的收割机手发放了“致参加东港市水稻机收作业机手的一封信”,公布举报电话,服务站电话。以农经局文件的形式向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稻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管理的通知》,农机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水稻机收市场的管理,强化服务,取缔非法中介,维护正常秩序。


提交人:丹东农机办 王宇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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