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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机局获得本市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审核行政审批权限
作者:
吕建华
发布时间:
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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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农委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要求,举办了“辽宁省拖拉机驾驶管理工作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传达省农委《关于下放拖拉机驾驶学校驾驶培训班资质审核行政审批的通知》精神,确保权限下放之后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衔接。进而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根据农业部第41号令要求,凡具备申请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条件的单位,都可以向市农机局提出申请成立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
提交人:
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
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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