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决定》规定,加快推进江苏省南京市农作物秸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2010年全市将实施“蓝天沃土”工程,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力度。2010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84万亩,还田率达到35 %。其中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0万亩,还田率达到37%;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4万亩,还田率达到33%。
为实现目标任务,该市积极采取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意义,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农机科技入户、给农民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结合近年来示范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把规定和要求准确、明了地告诉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努力使秸秆机械化还田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区县政府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和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村、人头和地块。
三是加大扶持,考核奖惩。针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秸秆还田机进行累加补贴,每台补贴500元。同时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市里建立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以镇街为单位进行考评,对完成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级财政给予6万元奖励;未完成全面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10万元罚款,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严格执法,强化检查。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巡查管理措施,特别是夏收秋种的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检查,通过禁烧引导农民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
五是切实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按照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路线,结合当地作物品种、茬口布局、土壤性状及基础设施等特点,同时结合全市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的推进,开展机插秧和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培训。计划重点组织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及农机合作社、种植业合作社成员等3600人参加培训,确保作业质量和效果。市里成立农机、农艺技术联合指导组,分片包干负责。各区县、镇街成立挂村包片小组,深入到田间地头跟踪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是加强机具组织。目前全市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和旋耕机超过2400台套,总体上能够保证还田任务的实施。对个别机具保有量不足的镇街,将会同区县农机部门,督促镇街政府组织购置机具,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头;统筹协调,组织区域外机械,开展服务。
七是依托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会化作业。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强的特点,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秸秆还田机械,开展机械化还田作业服务。具体工作实践中,结合全市开展水稻种植机械化推进,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开展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收、统一还田等综合业务,实现订单式和保姆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使用效率。力争每个镇街能够依托2个以上农机合作社开展机械化还田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