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培训工作会议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营口市及时制订了全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专门召开了市(县)区农机局长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布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并签订了责任状。同时,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让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更透明,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实施。
一、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是资金规模。依据各市(县)、区农机局申报计划、去年实际使用情况、现有耕地面积等情况,在征求吸纳各市(县)、区农机局意见的基础上,将今年实际可用补贴资金及时分解到市(县)区农机局。二是补贴范围。今年的补贴范围分普惠制和非普惠制,其中粮食作物生产关键环节实行普惠制,非普惠制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倾斜,具体以省补贴目录为准。补贴确定范围12大类、41小类、113个品目,其中普惠制6大类、23小类、63个品目;非普惠制6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三是补贴标准。国补资金总体上达到30%,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四是补贴对象。限定在农牧渔民、农场职工、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享受国家补贴上限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国家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二、明确补贴操作程序。总的操作方式为“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要求各市(县)、区依据全市的方案,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全市统一、规范运行。在具体操作上要求:一是每季度汇总补贴对象名单,报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二是申请补贴前在村级进行公示。三是对购买非普惠制产品要先申请,后审批,优先满足普惠制产品购置。四是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定点核实,方便购机对象办理。五是合理把握时间节点,每月5日前申请购机补贴指标,6-19日办理补贴、核实、审批,20日-月末结算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