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随义县农机安全监理下乡普查登记农业机械保有量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年检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现有农业机械老化和超期服役问题。
由于国家农机报废更新制度标准的缺失,导致大量的陈旧农机具在农村继续超期服役,甚至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生产的长春—12和辽河—12马力拖拉机,仅高台子镇石铺子村和白庙子乡沙河亮村就有类似的小四轮拖拉机20余台。这些拖拉机科技含量不高、工艺水平落后、使用效率低。带来了耗能高、安全性差、排放超标等诸多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入籍、年检中,农民既不忍心报废、又不能办理牌证等手续,给农机监管造成极大困难,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因此,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刻不容缓,县级农机部门和农民期盼国家尽快出台这方面的制度标准和处置法规,让农机监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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