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3年年底,全市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36个,从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看,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以村集体为依托,农机大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该类合作社机具所有权归机手个人,合作社对机械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多劳多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公积金。
二、以专业户共同出资、财产共同拥有式的合作社。该类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核算,利益按投资比例共同分配。
三、与承包流转土地经营相结合的合作社。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承包经营土地,实行标准化作业、规模化经营。
四、由农机经营户或中介服务组织组建的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信息为纽带,统一向各农机户发布作业信息,统一调配作业机械,不断扩大作业内容和作业面积。